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三府办〔2019〕161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进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个部委联合印发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卫疾控发〔2018〕44号)文件精神和海南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结合三亚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领会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变化,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根据《精神卫生法》等法律和规划要求,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法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以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模式、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为目标,积极探索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三亚市共辖4个行政区及育才生态区,陆地总面积1921.46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1.46万人,常住人口76.4万人,聚居了汉族、黎族等20多个民族。三亚市是热带滨海旅游城市,被称为“东方夏威夷”,是著名的休闲度假胜地。2018年,三亚市生产总值(GDP)595.51亿元,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42亿元。三亚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36家,其中:医院24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家、基层卫生院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4家、村卫生室127家,其他医疗机构255家。全市医疗机构床位4367张,执业(助理)医师2562人,注册护士3112人。全市共有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46名。
三、工作基础
(一)组织领导基础
2009年,三亚市政府成立了三亚市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长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民政局、市发改局、市司法局、市人事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残联等部门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发〔2004〕71号)等文件精神,着重做好三亚市重性精神疾病监管治疗工作。
(二)具体工作措施经验基础
通过建立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服务网络,精神卫生防治服务覆盖到村(社区),已形成了市、区、村(社区)三级服务网络。为减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家庭负担,自2010年开始,三亚市对具有本市户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给予门诊免费抗精神药物治疗,住院患者获得医疗救助3000元(除医疗社保报销外),解锁患者获得医疗救助5000元(除医疗社保报销外)。
(三)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群众社会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率低。二是社会心理服务专业人才缺乏。三是未建设公立精神专科医院,现有医疗机构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弱。四是缺乏专业资质的社会心理服务组织。
四、工作目标
(一)成立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吉阳、天涯、海棠、崖州、育才5个区级心理服务站,组建3个高等院校心理健康咨询中心。
(二)完全小学以上的中小学要建立心理辅导室,并配备专职或兼职教师;每个区创建1个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
(三)90%以上重点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或购买服务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方便、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每两年至少提供1次心理服务。
(四)依托村(社区)综治中心等场所,普遍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以村(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90%以上。
(五)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心理咨询中心或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完善24小时公益心理援助平台和心理危机干预队伍。
(六)特殊人群管理指标。特殊人群建立一人一档案,制订个性化疏导方案,特殊人群个性化心理疏导的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能力指标。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断及时率达95%,报告患病率达4‰以上。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达80%以上,规律服药率达65%以上。居家患者社区康复率达60%以上。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1.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成立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中心,设置谈心室、心理测量室、情绪宣泄室、音乐放松室、团队活动室等功能区域。依托基层人民调解室、综治中心或其他综合服务设施,重点推进区、村(社区)二级社会服务室的建设,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社会心理需求。充分发挥综治信息系统平台优势,建立社会心理服务电子档案,开展特殊人群社会心态监测预警试点,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掌握有心理问题的高危人群及突发事件苗头。(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信访局、市残联、市妇联)
2.建立健全多维度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1)加强青少年心理服务网络建设
高校:各高校创建心理健康咨询中心,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配备心理专业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开展心理辅导与咨询、危机干预等;中小学:设立标准的心理辅导室,有条件的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和心理测量室、团体活动室、沙盘游戏室、绘画涂鸦室、音乐放松室、情绪宣泄室等专用辅导教室;特殊教育机构:结合聋哑、智障等特殊学生身心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组建市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团队,面向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与专业的心理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团市委)
(2)建立健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心理服务网络。规模较大、职工较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设立心理辅导室,建立心理健康服务团队;规模较小机关企事业单位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对员工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市公安、司法、民政、信访等部门要根据行业特点,在监所、社区戒毒康复场所、司法所、社区矫正场所、救助管理站、信访接待场所等设立心理服务场所,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成立心理干预专家组,为一线民警、工作对象提供心理健康评估、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服务。组织系统内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升心理健康意识。(责任单位: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3)依托综治视联网实现心理咨询覆盖到村(社区)综治中心,为有心理咨询需求的群众提供远程心理咨询。(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二)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建成三亚市精神专科医院项目建设投入使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为有心理行为问题者提供心理服务。通过精神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精神科医师转岗培训等,提升三亚市精神科医师数量和服务水平。综合医院要通过继续教育等形式,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和精神卫生核心知识培训,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进行识别和转诊。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临床医师心理健康服务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临床医师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妇幼保健机构要将心理健康服务融入妇幼保健工作中。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社区康复、应急处置、快速转介等服务。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科普宣传,对辖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建设心理健康服务场所,为有需求的群众提供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2.培育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市委政法委和市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向社会广泛招募心理健康服务志愿者,支持引导志愿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鼓励和规范心理健康志愿服务的发展。要对志愿者开展心理健康相关培训,健全奖励表彰机制,支持其开展科普宣传、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志愿服务。特别是鼓励和引导医务人员、高校心理教师、心理专业学生等加入心理服务志愿者队伍。发挥海南热带海洋学院心理学人才培养平台作用,壮大三亚市心理学专业背景人员和经过培训的心理咨询人员队伍。建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心理咨询人员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其为社区居民有针对性地提供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关系调整、社会融入、心理健康教育、科普知识宣传等服务。同时,开展实践操作等方面的继续教育、专业培训,定期开展督导,提高心理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三)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工作机制
1.全面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民发〔2017〕167号)的要求,各区、育才生态区开办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使居家患者能在社区获得康复服务。(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2.健全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监护责任保险等政策,激励保障监护人履行监护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随访走访工作重点放在各村(社区)。市委政法委负责牵头协调、督促落实,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日常发现、登记报告、随访管理、危险性评估、服药指导、心理支持和疏导等服务,依法开展案(事)件处置,使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在册患者治疗率、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均达到80%以上。对病情不稳定的患者,要建立由村(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员、精防医生、民警、民政专干、助残员、志愿者等基层人员组成的个案管理团队,对患者实施100%个案管理。规范送治、入院、治疗、接回、康复、报账等收治流程,保证收治工作无缝衔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神残疾康复和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对生活困难患者的救助力度,切实保障残疾军人、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得到妥善救治和安置。(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
3.建立健全心理援助服务平台。依托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技术指导中心,通过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建立提供公益服务的三亚市心理服务平台,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利用率,提升其服务可及性和专业性。(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四)加大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群众文化生活,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升全民心理健康素养。健全包括传统媒体、新媒体在内的科普宣传网络广泛宣传“每个人是自己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心身同健康”等健康意识和科普知识。开展心理健康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工地、进家庭等“六进”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立心理健康公益广告,各村(社区)健康教育活动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群众提供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资料。(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委网信办,市委精神文明爱卫办、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
六、实施步骤
三亚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建设实施时间为2019年—2021年,具体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9年7月—2019年9月)。组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完成设计和筹划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和评估细则,做好组织动员,全面启动。
第二阶段:全面推进及深化提升(2019年9月—2020年12月)。依托和整合现有组织和资源,挖潜与创新结合,全面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国家试点要求的工作指标。针对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开展特色活动和亮点创建,挖掘各地特色做法,适时推广复制,变盆景为风景。
第三阶段:总结推广(2021年1月—2021年12月)。到2021年底,全面完成建设目标,系统总结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创新做法、先进经验以及取得的成效,规划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将试点实践转为日常规范。
七、保障措施
(一)政府领导、部门协作
成立市、区两级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指挥协调和中心枢纽作用。市级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区级由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分管副区长(副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区两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政法委和市卫生、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信访、妇联、残联、团委等部门做为成员单位,各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协调解决部门合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研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二)细化方案,分步实施
各区、村(社区)以及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和方法步骤,在调查研究、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制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工作年度计划,细化试点操作方案。
(三)加大投入,专项管理
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工作作为公共财政支持的重点,将建设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支持开展试点工作,加大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财政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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