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政策 » 地方文件 » 关于加强福建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关于加强福建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返回列表 来源:心悦灵 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关于加强福建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扫一扫!
浏览:- 发布日期:2020-02-17 17:04:35【

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关于加强福建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切实维护和增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的通知》等精神,现就加强我省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强化党政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完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大力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努力建设网络健全、平台完善、机制科学、保障有力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

2.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领导、 共建共享,构建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新格局。
——坚持实事求是、规范发展,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持续完善具有福建特色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模式。

——坚持问题导向、 以人为本,预防减少因心理问题引发的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

3.基本目标

到2020年,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心理服务平台普遍建立,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基本完善。重点人群心理健康问题得到关注和及时疏导。医院、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普遍开展精神卫生宣传及心理健康服务。城市、农村普通人群心理健康和精神障碍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70%、50%,在校学生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公众对抑郁症等常见精神障碍的认识和主动就医意识普遍提高。

      到2030年,全民心理健康素养普遍提升,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覆盖城乡,心理健康服务能力和行业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疏导千预水平显著提高,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势头得到缓解。
二、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心理服务格局

4.建立齐抓共管的社会心理服务网络。

省、市、县、乡、村(社区)依托医疗机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基层综治中心、青少年维权岗、家事审判庭等建立心理咨询(辅导)室或社会工作站(室)。高等院校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室), 中小学校设立心 理辅导室,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机构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根据行业特点普遍设立心理服务机构,成立危机干预专家组。确保社会心理服务工作有场地、有设施、有人员、有服务、有保障。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发挥有关部门业务指导作用、专业机构骨干作用和相关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作用,形成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会组织、研究机构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健全运转协调的社会心理服务机制。

推动政府购买、市场参与、社会补充、公众支持、家庭支撑的社会心理五维互动,建立预测预警、心理服务、心理疏导、心理危机干预、源头预防为一体的服务机制。鼓励利用心理健康服务网站、心理救助平台等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研究制定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心理健康机构和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管理。(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搭建覆盖基层的社会心理服务平台。

发挥综治中心“平台作用”、网格化管理“底座作用”、现代信息技术“支撑作用”,通过建立健全电话热线、门户网站、手机APP、公众号等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平台,对社区居民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疏导。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进基层、进监所等“五进”活动,构建预防、识别、干预“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推广易学易懂的居家预防治疗技术,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能力。建立健全专业化心理危机干预队伍。(省委政法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提升医疗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力。

研究制定心理治疗规范和心理咨询相关标准,将心理咨询治疗相关指标纳入精神专科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鼓励引导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对全体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心理知识培训。精神专科医院建立多学科心理和躯体疾病联络会诊制度,妇幼保健机构为妇女儿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探索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评估服务和心理咨询服务,逐步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与专科医院建立双向转诊机制。(省卫健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社会心理健康疏导体系

8.普遍开展职业人群心理健康疏导。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把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员工的教育培训体系,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推进公务员队伍的心理健康维护与促进工作,定期开展心理问题筛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建立多级别预警和干预机制。建立健全客车司机、大中型车辆驾驶员、危爆物品生产者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心理问题排查发现和疏导帮扶体系,筑牢安全心理防线。(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

学前教育机构应当关注和满足儿童心理发展需要,中小学校要重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可持续发展。大中专院校要积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立自杀预防等心理危机预防干预体系。特殊教育机构要注重培养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心理品质。共青团、教育、民政、司法行政部门和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闲散青少年、留守儿童、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乞讨儿童等群体的心理健康服务,为遭受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家庭暴力、性侵犯等儿童青少年提供及时的心理创伤干预。(省教育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高度关注老年人、妇女和残疾人心理健康。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尤其是民政、卫健、妇联、残联、扶贫办和基层组织要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妇女之家、残疾人康复机构和其他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关注空巢、丧偶、留守老年人群体,在老年活动场所配备心理服务基本设施。关注流动、留守妇女,对遭受家庭暴力或其他侵害的妇女及时提供心理援助。关注残疾人群体,发挥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助残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志愿助残阳光行动”、“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护理院、养老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康复机构要积极引入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等力量开展心理健康服务。把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推动从心理层面脱贫。(省民政厅、卫健委、妇联、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特殊人群心理健康服务。

高度关注流浪乞讨人员、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被监管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吸毒人员、感染艾滋病人员、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心理健康,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帮扶体系,逐步帮助各类特殊人群回归社会。多渠道采取心理问题排查发现、登记随访、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帮扶指导、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等措施。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社会心理问题帮扶康复模式,做好监所改造与社会适应、生理治疗与心理管理、医疗救治与社区康复的有效衔接,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因心理问题引发的极端案(事)件的发生。(省委政法委牵头,省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卫健委、残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促进体系

12.促进公众心理健康教育。

将提高公民心理健康素养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技能。发挥社区主阵地作用,基层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将心理健康知识融入群众文化活动,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均等化。各级宣传和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期刊、图书、电影、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形式,刊播心理健康宣传教育节目和公益广告,营造健康向上、和谐稳定的社会心理氛围。(省卫健委、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广电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3.促进心理咨询治疗规范服务。

大力支持专科医院、综合医院及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服务。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应配备心理治疗师,逐步在服务人口较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不得从事心理治疗或精神科诊治活动,心理治疗应在医疗机构中开展。(省 卫健委牵头,省人社厅、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促进心理危机干预援助工作。

建立省、市、县三级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制定心理危机应急预案,成立以精神科医生、临床心理治疗师为骨干的干预专家组,及时参与灾后心理危机干预。发挥综治中心的基础作用,对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及性格偏执人员加强人文关怀、跟踪帮扶和精准管控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定期筛查心理问题易感人群,进行预警提醒;建立由心理治疗师、社工、志愿者组成的社区心理干预队伍,对中、高危人群进行持续干预和帮扶。必要时,各级人民法院可帮助案件当事人申请心理危机干预援助。(省卫健委牵头,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民政厅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 促进社会心理服务力量建设。

研究制定社会心理工作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加快建立各种教育体系相互协调、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相结合的社会心理工作人才培养体系,逐步形成学历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相结合的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培养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大中专院校开设临床与咨询心理学相关专业,探索符合福建实际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方法。加大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培养力度,鼓励心理咨询专业人员创办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提升其服务能力和常见心理疾病的识别矫治能力。(省教育厅、民政厅、人社厅、卫健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保障体系

16.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政法委、卫健委、教育、宣传、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部门参与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由相关部门现有内设机构承担。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作为各级各类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做好本部门本行业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和管委会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部门履职。

党委政法委要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平安建设(综治)考评内容。党委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育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指导。财政部门要将开展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必需的工作经费在相关部门年度预算中予以统筹保障,并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成本核算制度与标准规范。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社会心理服务领域。公安、司法行政部门要完善系统内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卫健部门要提供社会心理健康服务技术指导与支持。民政部门要引导与管理城乡社区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者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医保部门要将符合规定的心理治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残联、妇联、工会、共青团要加强残疾人、妇女儿童、企业职工、青年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大推进力度。

通过省级、市级开展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设立一批心理辅导室,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服务示范单位。研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心理服务的具体措施,建立购买服务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各有关部门要共同研究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地方立法进程,加强对心理数据安全保护意识,完善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心理服务业绩评价机制。(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抄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

中共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1日印发


相关地方文件

最新资讯文章

心悦灵官网

固定电话:0531—67878238

手机 | 微信:17866607923

QQ:319959572

公司地址:山东济南市历城区

舜泰北路789号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A座501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关注手机

手机站二维码手机站二维码

@2017 Soulhappy Science and trade co. LTD 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6032300号-3